(本报诗巫3日讯)持类似手枪的物品刑事恐吓他人,马赛迪房车路霸今日在刑事恐吓罪控下被提控,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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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4岁的被告山杰莫哈末菲罗斯,向法庭求情时表示,他对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已感到后悔,并指他因为需要照顾患癌的父亲而感到压力。他希望法庭只判他罚款,因为他须要照顾和载送父亲去医院接受化疗。
结果,被告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2个月代替之,被告选择还钱了事。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7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华利商业中心处一咖啡店前,手持一把类似手枪的物品刑事恐吓一名22岁的冯姓(译音)男子。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即刑事恐吓他人来调查此案件。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高达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事发原有是原告在寻找泊车位时,因为一辆马赛迪房车从华利商业中心前方大马路弯进泊车区,差点撞到原告的车子,所以原告就向该马赛迪房车鸣笛。
发生口角互相推扯
被告因不满原告向他鸣笛,所以截停了原告的车,向他理论。两人在现场发生口角,互相推拉之后,被告回到车上亮出一支类似手枪的物体来恐吓受害者。
被告当时向原告说:“你干嘛‘HON’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CID!”。同时,被告还向原告索取身份证,并恐吓原告说,他(被告)知道原告的住址。
原告道歉之后马上离开现场。因为担心自身安全,原告事后也向警方投保此案。
警方于当天下午7时45分前往位于南兰律上段的登美达路一住处扣查了是名嫌犯。
警方也起回了一辆马赛迪房车、一个印有警察字眼的手枪套和一把伸缩性的铁棍。
据悉,被告当时没有工作,已离婚。被起回印有‘警察’字眼的手枪套是从母亲一亲属处所取得,而该辆马赛迪房车是属于父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