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购买的彩券如果中奖了,奖金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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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厦门的柯姓男子2022年5月与郭姓男子相识,双方互换联络方式。柯男5月14日委托郭男帮忙买大乐透,数字开出来后,中了1,264万元(人民币),平分后可得48万余元,没想到事后郭男将柯男告上法院,要求归还奖金,2人本来是朋友,却为了奖金对簿公堂,最终撕破脸。
综合中媒报导,柯男2022年5月初与郭男认识,2人互换了联系方式后,隔天柯男邀请郭男、其余朋友共5人,一起创立群组,而郭男与其他友人又分别加入购买彩券的群组,柯男平时则透过5人联系的群组,请托郭男、友人帮忙购买彩券。
柯男5月14日再度在5人群组传讯,拜托郭男帮忙买大乐透,而郭男也立即向彩券购买群组发出购买彩券的请求,并支付客服人员相应款项。
当天开奖结果出炉,购买的彩券中了大乐透一等奖,奖金共为1,264万元。柯男出资的比例为5%左右,扣除个人所得税,共可分得48万余元。
而柯男也在当天将购买彩券的款项转帐给郭男,郭男也立即收下。岂料郭男事后愈想愈不对劲,以柯男没有提前支付彩券款项、彩券是自己购买的为由,将人告上法院,要求柯男支付他48万余元的中奖金额。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此次案件发生前,柯男已多次透过通讯软体,拜托郭男帮忙买彩券,郭男也已帮忙购买数次,因此应该相当清楚,柯男此次委托代购彩券,与之前的意思完全一样,是要求代为购买,而不是提供讯息,让郭男自己购买。
海沧法院认定,郭男买完彩券后,收取了柯男支付的彩券款项,双方形成了委托关系,郭男作为受托人,应遵守诚实、诚信的原则,依照委托内容来处理相关事宜,至于处理委托任务而取得的收益,理应属于柯男,因此判郭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