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一人夫指控妻子小雯(化名)出轨,不仅和已婚的小王睡遍五星级大饭店,还约小王到宜兰礁溪老爷酒店庆生,他闯入房内抓奸时,惊见枕头、床单上血迹斑斑,认为2人发生性行为,提告求偿100万元。小雯虽辩称血迹是生理期沾到,但法官仍认为2人侵害配偶权,应连带赔偿4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人夫表示,妻子小雯因工作之故,在网路商会上认识小王后经常借故晚回家,他惊觉妻子的信用卡帐单、发票上有多笔投宿饭店的纪录,再查询行车纪录器,竟录到2人投宿饭店的画面,小雯还把他名下的宾士借给小王平日使用,他质问小雯和小王的关系时,小雯一边说自己是清白的,一边又不断和小王睡饭店。
人夫控诉,去年7月小雯又计画和小王到宜兰玩三天,2人先到头城海边吃饭,于16日中午一起入住礁溪老爷酒店,他在17日上午赶到酒店,发现2人同处一室,正在冲澡的小王急忙把浴厕门关上,他环顾房内,竟发现双人床上的枕头、床单上多处血迹斑斑,应就是2人性行为后所留的痕迹,桌上还有昨日庆生喝剩的酒和餐点,让他看了痛彻心扉,经营15年的婚姻破碎也导致他暴瘦10公斤,要向2人连带求偿100万。
小雯则否认外遇,认为丈夫闲赋在家,不愿意与她同心协力赚钱养家,夫妻感情本来就消磨到名存实亡。她因为工作和家庭不睦压力很大,由住宿五星旗饭店的体验,感受到高级双人大床有纾解压力的效果,所以才独自入住台北晶华酒店、台北远东国际大饭店、高雄晶英国际行馆等等,并依喜好指定要睡双人大床,导致客服人员误将入住人数填载为2人。
7月那天她生日,和小王约礁溪老爷酒店庆生,当晚小王睡沙发、她睡床,因她那天刚好生理期,血量太多,才沾染到床上,2人并无发生性行为。
法官审理认为,小雯指控丈夫未尽家庭责任,并未提出证据,另小雯曾传讯给丈夫表示「17号的事是我的错~我跟你道歉。」,虽主张是因为庆生地点失当而道歉,并非有不伦,但夫妻一方单独与他人共处一晚,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际,审酌小雯为直销讲师,小王为室内装修公司老板等经济情况,判2人应连带赔偿4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