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31日讯)据韩国《中央日报》週一报导,韩国政府相关人士週日表示,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试行方案。修正案规定,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父母有权要回已赠送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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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部下属的民法修订委员会《民法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或对父母施以伤害和暴力等罪行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予財物可取消」。
韩国现行《民法》第556条规定,只有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或发生违反刑法罪行时才可以取消赠予。
另外,韩国现行法律规定,一次性给予子女的財產不可要回,但修订案规定可以要回。修订案指出,「必须修订民法以解决类似问题」。
韩国最大的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也透露,將於9月初提案包含上述內容的《不孝之子防止法》,正式討论修订《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