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7讯)男子因触碰12岁女儿的私处而被控上庭,惟男子不认罪,案件将在9月22日再过堂。

Advertisement

地庭法官阿菲达批准40岁被告,以5000令吉和2名本地人保外候审。

此案被告被控于2020年再马当路一带的某组屋,触碰当时12岁女儿的私处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文,并可在第14条文下受罚,与第16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鞭刑。

前一篇新闻民众需小心出国当猪仔圈套 有债务困扰可求助AKPK
下一篇新闻大马女猪仔付赎金了又被卖 柬埔寨逮捕11名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