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28日讯)一名中年男子面对擅闯入屋及非礼案,因证物失踪未能呈堂,推事庭今宣判被告面对控状撤销,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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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莱迪沙礼,面对二项控状指他于去年十月廿二日凌晨二时半,在惹兰斗亚兰达迈克拉麦擅闯进入一单位,以及非礼一名十三岁少女。
被告否认有罪而由罗运新律师与南星律师代为抗辩,案于上月间开审,后来控方发现未能及时将证物即一台手机,一条红色短裤及记忆卡,通过证人呈堂,控方因而展至数天前过堂,由查案警出庭解释证物失踪原因。
今天续审时,主控官依方迪警长表示,控方证实未能找到证物。
罗运新与南星律师表示,既然如此,辩方申请撤消控状,让被告恢复自由。
推事仙蒂马珠考虑后,宣判被告获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