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都鲁16日讯)民都鲁毒品罪案调查组于昨晚逮捕一名涉嫌贩毒及拥毒的印尼籍青年,一旦罪名成立,恐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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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都鲁警区主任巴特罗密欧警监已经证实此事,并表示警方目前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及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来调查此事。
肃毒组警员是于昨天晚上,在市区逮捕该名19岁的印尼籍青年,随后在他的身上搜出12条吸管及4个小纸袋,全部装有重达60克的冰毒。
青年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即贩毒罪名。青年较后带回警署进行尿液检查,惟结果呈阳性反应,证实他曾滥用冰毒,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
除此之外,青年也因没有合法的入境准证,因此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嫌犯若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定罪,将可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过15下鞭刑。而滥用毒品的罪名成立,嫌犯则面临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及不超过2年的监禁。
经过警方初步调查,嫌犯涉嫌将毒品带到油棕园提供给100人至150名瘾君子购买。
巴特罗密欧警监表示,民都鲁毒品罪案调查组为了降低毒品犯罪事件中做出的功劳,警方欢迎民众随时提供毒品的情报,以降低民都鲁的罪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