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1日讯)2人昨日在法庭上面对反贪局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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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根据反腐败法第131章,昨日在法庭上提控2名人士。
首位被告是30岁的菲律宾男子阿吉尔桑切斯大卫,他在反腐败法第6章(b)条文下认罪。
52岁的陈某则因教唆而被传讯并表不认罪。
反贪局是接获港口关税局的投报,因上述2被告涉及虚报商品。
反贪局人员调查发现,被告是在摩拉港邮局的关税警卫亭填写托运货物报关单后,前往缴费柜台,被告将20元现金放在付款柜台,以诱使柜台人员不要就任何与关税申报有关的违规行为采取行动。
随后被告人也承认,他怂恿向稽查员支付50元现金作为“监督付款”或“消费”,以确保报关事宜顺利进行。
关税人员随后将此事报告给上级,上级随后负责调查此起案件。
法官判菲律宾籍被告阿吉尔桑切斯大卫监禁8个月,而陈某则在7月27日再审,并获准保释。
反贪局提醒公众,向任何执法人员行贿是一项严重罪行,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处罚款汶币3万元或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