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8日讯)在公共场所打架,2男女昨日在法庭被提控,认罪后,2人各别被承审推事判处800令吉,基于女被告没有缴付该罚金,因此须坐牢10天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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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为45岁的伊金,女被告为29岁的帕特雷洽,她也是此案的原告。

2人被控于2022年7月4日晚上8时58分,在诗巫再也一饮食中心打架扰乱治安。

因此,两人皆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60条文,当众打架罪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可长达6个月,或罚款最高可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案发当天晚上8时30分,在诗巫再也一饮食中心,男被告因拿了女被告的手机,两人因而发生争执。

男被告掌掴了原告的右脸颊2次后,女原告也做出反击。

两人因为在公共场所滋事,因此纷纷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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