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23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因为走私香烟入境,罪名成立,被斯巿推事庭判处罚款汶币108,000元,或可以坐牢20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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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被告刘姓华籍,他承认走私298条香烟入境,他表示香烟是在邻邦砂拉越的林梦购买的,香烟将出售以牟取利益。
斯巿推事庭被告知,汶莱皇家海关税署执法人员在本月18日下午2时50分,拉队至甘榜吉拉纳斯一家家俱厂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搜出298条香烟。
被告承认有关的指控,他对推事庭表示,他原本是计划将出售香烟得到的金钱做为医治父亲癌症的医药费。不过,如今已无需要,因为父亲已经过世了。由于被告表明无法缴付罚款,而选择坐牢取代。
被告拥有前科,他曾在2010年因走私香烟被逮捕,罪名成立,被判罚款汶币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