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在看电影时,因「踢椅子」问题与赖姓男子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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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散场理论时,赖男喊了一句「大婶」,瞬间让林姓女进入狂暴模式,直接抓着赖男的头发猛打。台中地院如今一审依伤害罪,判林女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女2021年11月7日下午在7楼的秀泰影城看电影时,跟赖男因踢椅子问题发生嫌隙,电影散场后在电梯前理论。此时,赖男直接喊了一句「大婶」,让林女瞬间爆气,直接出拳殴打赖男的头部、颈部,再伸手拉扯赖男的头发,导致赖男头皮钝伤、颈部挫伤、右侧上臂挫伤。
冲突期间,林女还大骂「臭俗辣」、「嘴巴这么贱啊」等话语,让赖男不堪受辱,直接到医院验伤并提告。
林女否认犯行辩称,她有骂人、挥拳,但没打到赖男,且她拉扯赖男的头发,验伤报告却写「头皮钝伤」,「钝伤应该是有相当的利器造成的,且告诉人颈部挫伤及右上臂挫伤与我无关」,且她会骂人「是因为赖男一直骂我大婶,还有一些言语的攻击,这样我的情绪很容易失控」等。
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林女确实拉下口罩跟赖男发生争执,且对话11秒后林女就举起右手挥向赖男头部,施暴过程约1分钟,证实林女确实有殴打赖男,其说法与客观事实不符,因此不采信林女辩词,依伤害罪判林女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