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判一名被控贩卖和拥有大麻男子无罪释放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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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答辩人为哈芝兰,共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8月20日,约傍晚5时45分,在桑路一带的邮政局,分别贩卖986克和拥有17.10克的大麻。

他此举分别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条文以及第6条文。

控方在这起案件中,传召了9名证人出庭供证。

古晋高庭于2020年4月22日基于此案疑点重重而判答辩人无罪释放,惟检方不满有关判决并上诉到上诉庭。

上诉庭今日驳回检方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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