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位韩国女总理韩明淑涉嫌在任期间收取贿款,前年被定罪,判处入狱2年及罚款8.8亿韩圜(约303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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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导,韩明淑(71岁)其后上诉,韩国最高法院昨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院指有关裁决是终审,韩明淑不得再上诉。按照法律,她將被褫夺国会议员职务,刑满获释后10年內不能参选,无法竞选公职。
71岁的韩明淑於2006至2007年在已故总统卢武鉉任內,获任命为女总理。

5年审讯
2007年3月至8月间:她被指接受一名商人9亿韩圜(约310万令吉)非法政治献金。
2010年7月:她年被起诉。
2011年:法院初审指行贿商人的供词不可靠,裁定韩明淑无罪。
2013年:首尔高等法院二审推翻初审决定,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和罚款8.8亿韩元。韩明淑提出上诉,暂免入狱。
2015年8月20日:韩国最高法院表示,行贿商人的陈述真实可靠,因此维持二审裁决。

韩明淑表示不能接受裁决结果,认为关调查具有政治动机,形容自己是「政治打压」的受害者。
她发表声明表示:「今日(20日),我因为政治打压成为囚犯。我將遵守法院裁决,但遗憾的是我无法接受裁决结果。」
韩明淑1944年生於平壤,幼年隨父母离开平壤。毕业於梨花女子大学,2006年至2007年在卢武鉉总统任內担任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