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7日讯)4名社运分子,因参与劳动节集会游行被警方传召,今日到金马警区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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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今日结束问话后向媒体记者指出,该集会之前已经上报警方,当局也并未阻止,对被警方传召一事,倍感疑惑。
其中一名被传召者,柯希拉律师指出,于4月23日举行的劳动节集会游行已在活动前5日上报相关警区。
“我们在活动前5天已上报相关警区,并得到了30分钟的活动时长。整个集会游行都在和平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她表示,出席集会游行成员也对被传召一事,感到不解。
社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指出,警方是援引《2012和平集会法令》对他们展开调查,惟他认为,这与其他法律是矛盾的。
“我们认为,警方不应这么做,因这抵触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即保障大马公民享有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