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花莲一名15岁的国中女学生小方(化名)去年4月因肾脏发炎就医,医护人员一问之下发现她有过性行为,便通报社政单位,警方则调查发现,小方透过IG认识林男,2人交往后多次发生性行为,而林男不久前才犯未经许可携带刀械罪,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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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内容,小方去年2月在IG上认识林男,没几天后两人就陷入热恋,林男3月初到小方家约会,当天就发生性行为。
3月中、3月底也多次在小方家发生关系,小方最后疑因上瘾频繁性行为导致泌尿道感染引起肾脏发炎,医护人员得知未成年的她曾有过性行为,就向社政单位通报。
检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对林男提起公诉,小方及母亲则在开庭时替林男求情,小方母亲说,「我愿意原谅被告,因为他还年轻,希望法院给他轻判,因为他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双方达成和解。
不过林男不久前因他案到花莲地院开庭时,竟带了「手指虎」藏在背包里,经过法庭大楼内X光机时被抓包,又多一条未经许可携带刀械罪。
花莲地院法官认为,林男明知小方未满16岁,竟无法克制情欲进行性行为,影响小方身心及人格健全发展,但考量其犯后态度良好,也和小方及小方母亲达成和解,判刑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