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刘姓男大生于2019年间认识年仅11岁的女童,欺她年幼哄骗上床后导致对方怀孕,刘男被告上庭后竟质疑小孩不是他的,暗指小女友性生活复杂,造成二次伤害。全案进入司法程序,法官根据DNA检验结果确定父女关系,刘男见无从狡辩才愿意和解。高等法院考量双方有感情基础,日前减刑判刘男1年8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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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报导,刘男2019年间透过社群平台结识了受害女童,明知对方刚满11岁,身心发展尚未健全,对性方面的知识缺乏完全自主的判断能力,竟哄骗交往并趁相约见面时把她带去公园的公厕内发生性关系,却因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女童怀孕。

初尝禁果的女童对性知识毫无概念,直到腹部逐渐隆起,其母察觉有异,追问之下始知爱女遭到玷污,气得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诉。

岂料,刘男得知小女友怀孕后,竟不敢面对也不愿负责,除了耍赖逃避处理并否认犯罪,还在检察官与法官面前质疑“小孩不是我的”,暗指女童性生活复杂,另有其他性伴侣。女童遭到二度伤害,女童双亲则气炸。

女童隔年生下一女,刘男拒绝认领,法官决定嘱托检验人员采集女婴的唾液与胚胎,与女童与刘男的DNA进行比对,结果显示符合亲子遗传法则,确认刘男与女童就是女婴的亲生父母。

罪证确凿,刘男自知难逃法律追诉,赶紧和女童与其双亲道歉,请求原谅与和解,同意赔偿精神损失。

高院指出,刘男触犯的是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刑责从3年到10年不等,考量双方并非没有感情基础,刘男最终认错悔改,愿意和解获得谅解,若仍判处最低3年徒刑,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因而决议减刑判他1年8月刑。惟刘男去年曾2度酒驾被逮,被判刑确定,高院因而无法对本案宣告缓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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