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5日讯)人在诗巫,车子也在诗巫,一名华籍男子却接获吉隆坡巿政局寄来的泊车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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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年约40多岁的华籍男子是在上周接获吉隆坡巿政局寄来的通知信,指其车子列号QSRxxx8于2012年8月8日在吉隆坡的默兰迪巷,没有展示泊车固本,抵触1984年交通法令第8(3) 条文。

他在接获通知信后,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将车子开去吉隆坡,车子一直都是在诗巫,怎么可能会接获吉隆坡巿政局的泊车罚单?

车主于是拨电向吉隆坡巿政局求证,并反映真实情况,该局人员建议他向警方报案,并将报案书寄回给吉隆坡巿政局,以便撒消罚单。

因此,这名车主即在今天中午时分向诗巫警方报案。

一般相信,其威望车子的车牌号码,是被不法人士盗用,并在吉隆坡驾驶,并中了罚单,所以车主才会接获吉隆坡巿政局的泊车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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