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3日讯)少年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被女友父亲察觉后报警提控,被判送往感化院为期3年。

Advertisement

17岁被告被指于今年6月27日大约早上7时,在位于哈兹波哈山路的甘榜住屋内,和15岁小女友发生性关系,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76(1)条文。

接着在7月4日大约凌晨3时左右,再次在同样的地点,和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再次抵触了刑事法典376(1)条文。被告认罪于两项罪名指控后,在今日的检定报告出炉后面对判决。

女友父查手机揭发

据悉,投报者是受害者的父亲,在偶然的情况下查看了女儿的手机内发现到,女儿和男友间的聊天模式涉及色情,怀疑女儿和男友有发生过性关系,决定带女儿去做生理检查。

结果医药证明女儿私处有旧的撕裂伤痕,报警调查后证实,女儿的确在以上提及的时间地点内,和被告发生过性关系,因此被告在抵触相对的性侵条文后,面对上述之判决。

前一篇新闻张健仁呛声拒回应 张有庆见记者快闪
下一篇新闻不给钱不放女友 “迷魂”信息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