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5日讯)3000令吉来路不明的存款,男子今日被带往法庭提控,认罪后遭判罚款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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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27岁的莫哈末伊里亚,被控予2021年6月16日,被发现获取来路不明的3000令吉。
被告此举抵触1958年砂轻微犯罪法令37(1)条文,并被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00令吉,或坐牢3个月。
据悉,于2021年6月13日,原告通过一手机应用程序上认识一女子,该女子告知原告,自己是一个著名的购物平台代理,邀请原告加入该平台,工作范围是拍照平台的产品,再发给该女子。
然后,是名女子向原告要求成本金,并承诺会发5%佣金给原告。原告前后汇了7万2219令吉,涉及12次交易。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其中有一笔款项3000令吉是被转入被告的银行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