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笃22日讯| 拿笃中华商会会员及商家受促关注及正视,沙巴劳工法令第67章第59A条文,提醒商家及雇主注意该条例第130E(f)规定,违规没有呈报的雇主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
据悉,人力资源部拿笃分局近期就此条文,进行检举雇主并执行罚款,引起了不少商家雇主的担忧。
此条文规定任何商家雇主在成立公司开业和聘请员工营运后,必须在90天内向人力资源部呈报营运范畴和员工的相关资料。
拿笃中华商会理事长陈金鼎县议员及理事于今午在该会的会议厅,与拿笃劳工局官员莎菲益哈山交流后,陈金鼎呼吁会员及商家,尽快填报上缴以免遭到对付。
他促请当局先给予商家及雇主教育及宣导,以免在不知情况下,触发条规无辜被开罚,尤其是疫情当前,不少生意领域已是艰辛求存。
该商会理事也建议当局配合地方政府及申请营业执照的相关部门,提供更多讯息宣导的各管道,以警惕雇主遵守有关条文,以免受到执法对付。
在此条例规定,无论新设立或已经营运多年,而从来未呈报的雇主,务必尽速主动呈报,以免受到对付。
此外,双方今午也在交流会上反映区内劳资关系的课题,也进一步传达政府及人资局的政策条规,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予区内雇主及雇员更多的宣导及醒觉意识,了解权益保障。
另一方面,莎菲益哈山也表示,就算马来西亚的雇佣法令偏利于员工,这并不意味雇员们不能被解雇,只要雇主遵守法律,在合情,合理和合法的情况下,处理劳资纠纷,雇主也能捍卫本身的权益,在裁决赔偿时,还会以员工是否有违反职业操守等作为考量。
他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有关劳工法条例协,欢迎联系当局以征询专业的意见。拿笃分局的电话:089-881623、089-880312。
出席今午交流会的该会理事有署理理事长许建良、副理事长曾月祥、郑江基及陈必发,财政谢忆书、副秘书蔡静莉、投诉组主任谢友福、执行秘书林本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