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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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酒店明文规定未婚男女﹑非夫妻关系不可同房一事﹐不少年轻的朋友借助《脸书》打抱不平﹐并高声疾呼﹔“我们又不是穆斯林﹐为甚么不可以﹖﹗”

在怎样的情况下人们会高声疾呼﹖有人因为悲从中来﹔有人却是义愤填膺﹔有人则是恼羞成怒。年轻的朋友为未婚男女不可同居一室而高声疾呼﹐是出于甚么心理﹐甚么立场﹖

一个常投诉别人不好的人﹐其实是因为自己不好。同理﹐对“未婚男女不可同居一室”特别感冒﹐因为待人待己正是如此﹔对自己不尊重﹔对异性表现轻浮。

试问﹕未婚男女有甚么立场同居一室﹖相爱﹖为了保护对方﹐更要避嫌。可是﹐现今男女不谈避嫌﹐谈隐私权。任何事情只要挂上隐私权﹐都可“问心无愧”地去做。他们说﹕现在是甚么时代了﹖言下之意﹐这是个“欢喜就好” 的时代﹐合则聚﹐不合则散。再说同居一室﹐省钱﹑方便。果真﹐结局正如他们所“奉行”的﹐同居一室到最后﹐多半变成“劳燕”﹐只好分飞。

外宿的男女大学生﹐据说﹐同居一室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尽管他们当中不少反男女同居一室﹐但受询问还是忍不住反问﹕“很奇怪咩﹖”是不奇怪﹐只是很遗憾﹐这些鼓吹同居一室的男男女女﹐他们的爱情多半开花不结果﹐以致后来多半换伴如换画。我们也看过不少人评天生一对的男女﹐同居多年了﹐后来也愿意结婚了﹐可是新郎不是当年的他﹐新娘也不是当年的她。

“我们又不是穆斯林﹐为甚么不可同居一室﹖”这不是宣告自己在男女关系的事上随便吗﹖即便是﹐也只能代表个人意愿﹐不好把别人拖下水。

凭甚么不允许非穆斯林未婚男女同居一室﹖我们撇开宗教教义不谈﹐也不说甚么男女授受不亲﹐就说生为一个人﹐保持应有的距离是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尊重。

所以﹐要学会尊重异性﹐方能获得异性的尊重﹔学会先爱自己﹐方能得到异性的真爱。

许多男女﹐情场上屡吃败战﹐恋爱了一辈子﹐没爱一个成功。有人说他太善良﹐有人说他太多情﹔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太傻﹐被骗。照我看﹐是他忘了爱自己﹐习惯任人糟蹋。

这么看来﹐禁止未婚男女同房﹐还真是个“善举”﹐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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