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0日讯)砂政府起诉砂全民团结党主席拿督斯里黄顺舸诽谤案败诉,诉方因不满高庭今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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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宗诽谤案,古晋高庭今日裁决答辩人黄顺舸发表的文告不足以构成诽谤罪名,同时起诉方不应是砂州政府,应是砂内阁,宣判起诉方败诉﹐并谕令起诉方支付答辩证人3万令吉的堂费。

是宗案件是于今年7月26日至7月30日、8月5日至6日及9月13日至15日进行审讯,共长达10天,在诗巫高庭开审,今日在古晋高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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