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9日讯)二度性侵而被判共8年监禁以及8下鞭笞之刑罚,男子今日向高庭上诉,案件定于8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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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22岁阿兹万沙阿都拉被指于去年8月22日凌晨1时半,在位于州图书馆处的花园性侵当时未足15岁的女友,并在得逞后,还将受害者载往借住的友人家二度性侵,因而在两项皆为刑事法典376(1)的条文下,于今年4月27日面对裁决。每项刑罚皆被判8年监禁以及4下鞭笞,基于两项刑罚同时进行,因此被告面对的刑罚为8年监禁以及8下鞭笞。

事发当时,被告将受害者从她亲生父亲家约出来后,就将她带往以上地点。

受害者表示,虽然双方是男女朋友,但却是不愿意和对方发生性关系。

经过完整的审讯及医药证明,受害者不但私处有被性侵后的伤痕,背部也有因被性侵时的摩擦导致受伤的伤痕。

受害者由被告送回家后,经和父亲商量后,决定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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