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8日讯)涉抢劫的两名男子,第一被告因缺庭被下达逮捕令﹐第二被告要求调整保释金但被驳回,并将在2月12日提审。

Advertisement

事关去年6月12日大约早上4时半,位于摩拉端员工住所﹐34岁华裔报案者投报﹐指其一名员工投诉有3名陌生男子前往员工宿舍偷走背包﹐内有员工的印尼护照﹑工作证和现金1000令吉及4台手机。

警方于6月19日中午12时许﹐在三马拉汉捉到一名32岁男子萨里旦末哈莫(第一被告)﹐并从他所驾驶的车中搜出武器。在6月20日大约中午11时35分搜查了位于石隆门处的一住家﹐捕获一名33岁男子诺再迪祖奈迪(第二被告)﹐警方也在该地点搜出3台手机及一把巴冷刀﹐接着将这两名男子以刑法395/397条文提控上庭﹐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高达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第二被告原本有一名辩护律师,但却在之前申请撤销对被告的辩护权,因此被告欲向法律援助局寻求辩护援助。

前一篇新闻2帮少年因故群殴 双方人马前后报警
下一篇新闻涉被单裹女尸案男子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