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9日讯)针对砂州政府是否可豁免本州人民缴付消费税课题,拿督邓伦奇强调,本州及沙巴早已就宪法保护下在税务方面获得特别照顾,而落实消费税实属联邦政府权限,州政府并无法豁免,除非进一步向联邦政府争取及详谈。
他指出,关于税务,全世界国家都一样,在联邦制度下,中央必须财力雄厚,必须是强而有力的。
“就好像中国过去朝代,如果诸侯自封,整个王朝中央如同虚设。所以,整个联邦制度,一定需要宪法以制衡中央及州属,有的是州的权限,有的是中央的权限。”
他解释,至于税务,砂州及沙巴早已获得特别照顾,尤其所给予砂州及沙巴的附加税收项目;以销售税为例,销售税基本上属于联邦,在权力分配上,给予砂州也可征收州销售税的权益,因此,如万字购买者、油棕业者都要缴付双重税务。
属于联邦权益
“至于消费税,联邦政府已实行征收,而这又属于联邦的权益,州政府也没再征收,以免增加人民负担。如果要重新谈判,就要坐下来谈。”
身为主讲人的拿督邓伦奇,是于昨晚砂人联党实旦宾国会联络委员会举办“维护宪法上赋予砂拉越州的权益论坛与交流会”上,就华教领袖郑自勉提问关于消费税及石油等课题时,如是披露。
关于石油课题,他直言,几十年前,石油都不被谈及,即便在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中也没提到,只是后来摇身一变,石油变成了无价之宝。
“在1974年,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将石油价格提高,当时联邦政府看到石油是丰富的资源,并发现砂州石油及天然气位在离岸外,也透过国会通过法令,即3哩以外的石油全部归给联邦,3哩以内的归于砂州。”
此外,郑自勉也提及关于最高法院的权限。拿督邓伦奇声称,我国国家的司法,高等法庭分成马来亚高等法庭,和砂拉越及沙巴高等法庭(以前名为婆罗洲高等法庭)。
他说,以砂拉越及沙巴高等法院为例,西马的律师无法直接成为砂沙两州的执业律师,法官的委任也要获得两州政府的同意,这是所给予的某程度自主权。不过,一到上诉庭,就不分东西马,而联邦法院也没有分别,这些都是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