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6日讯)在女友家行鱼水之欢,却被女友父亲揭发奸情,22岁男子今日被提控而认罪,被判监禁21年以及15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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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马克龙达雅,被指在今年6月29日午夜12时半、6月30日晚上11时以及7月1日晚上9时15分,于首都花园处住家内,3度和15岁女友发生性关系,在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女友父回家揭发
据悉,事主是在7月5日回到家里时,发现竟然有一名陌生男子在自己女儿的房间内,问清了名字和年龄,事主怀疑这名陌生男子趁自己不在家时,和女儿发生性关系,因此报警处理。
警方接到消息后,在7月6日下午2时半前往将之逮捕,今日在第一地庭面对提控,被判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