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安努亚在代表律师凯鲁(右)的陪同下,步出法庭。 (摄影:黄良儒)

(吉隆坡14日讯)上週六在刘蝶广场涉嫌偷手机的22岁巫裔青年沙鲁安努亚,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偷窃罪名,但他否认有罪,並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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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安努亚是被控于本月11日(週六)下午约4时47分,在吉隆坡刘蝶广场Techasia Boutique手机店內,偷走一台价值800令吉的黑色联想(Lenovo) S860手机,这台手机是属於Techasia Boutique手机店的。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以及罚款;重犯者將被判坐牢、以及罚款或鞭笞。

承审的推事诺阿米娜杜择定此案在8月14日过堂。

主控官苏海米依布拉欣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惟被告的代表律师沙哈鲁丁,要求法庭將保释金降至3000令吉,原因是被告是一名年仅22岁的失业青年,目前与哥哥一同照顾残疾的父母(聋哑人士)。

沙哈鲁丁说,被告也希望能够与家人共度开斋节。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二度承认有罪,但经推事诺阿米娜向辩护律师沙哈鲁丁確认及再次询问被告后,被告才否认有罪。

沙哈鲁丁向推事表示,他所接受的委託是要为被告洗脱罪名,因此他对被告的回答感到惊讶和不解。

沙鲁安努亚(中)在代表律师凯鲁(右)的陪同下,步出法庭。 (摄影:黄良儒)
沙鲁安努亚(中)在代表律师凯鲁(右)的陪同下,步出法庭。 (摄影:黄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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