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执法人员到甘榜加东的一家餐馆进行检查。

(汶莱斯市8日讯)劳工局执法部于本月1日下午3时15分在甘榜加东的一家餐馆展开了“Selongkar行动122/2021”,以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就业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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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上述行动中检查了1名本地工人和3名外国工人,后发现雇主违反了《2009年就业法令》第10章,即雇主没有提供僱佣合约,以及第39(02) 章,雇主延迟支付加班工资。一旦每项罪行罪成,雇主初次犯罪可被罚款汶币600元,第二次犯罪将被罚款汶币900元。

此外,雇主也被发现触犯其他罪行,即根据《2009年就业法令》第63章每週没给员工休假一天,以及第71章雇主不给予年假。一旦每项罪行罪成,雇主初次犯罪可被罚款汶币160元,第二次犯罪将被罚款汶币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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