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14日讯)一名35岁的本地男子一人诱骗取得受害者的裸露视频后向他敲诈,被告于日前被推事庭判处入狱40个月和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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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官在法庭上透露,被告恩迪苏玛代通过在Telegram社交媒体应用程序上假扮成一名女子,认识了这名25岁的受害者。两人很快建立了关系,并在5月18日交换了亲密视频。
当天,被告假装“前男友”看到了受害者的裸露视频,并威胁要曝光这些视频,除非受害者付钱。受害者在同一天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汶币105元。
之后,被告又假扮成“前男友”再度向受害者敲诈汶币218元,被告得逞之后,再以“前男友”妹妹的身份向受害者进行敲诈。
受害者在事发后报警,警方在向被告进行调查时,发现被告一人分饰三角进行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