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里4日讯)被检测确诊者送到隔离中心,只须完成“10天”隔离期,其间确诊者若没出现恶化症状,当局就连第二次检疫测试都免了,且可被当局列为“适合工作和安全旅行”。这就是目前大马政府制定防疫标准作业程序,怎不叫人民心寒!
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发言人陈宏祥指出,政府自去年12月开始,对确诊隔离者没有进行“第二次”疫检,便发出“适合工作和安全旅行”的通行证。政府采取这种牺牲检验敏感度的风险,会不会造成许多没有症状的确诊者被隔离10天后,因为拿到由卫生局发出的“安全”鉴定,便误以为自己体内即使存有冠病,也不会感染他人风险的误解,返回各自工作岗位,或到处趴趴走,到食店用餐和购物,致使“无症状”进一步扩散?
症状好转鉴定安全
“联邦卫生部和政府绝对有必要向全体国人解释和作出厘清。否则,确诊者只隔离10天,没有进行第二次PCR检疫,只是表面评估确诊者的症状转好或没症状,便鉴定他们是“安全”的。
陈宏祥指出,他不是信口开河,胡乱怪罪政府,他持有“人证”和“物证”。在他手中就掌握了一份证据,即确诊者“汉妮”只隔离10天,她在隔离期间不适症状有好转。但是,当局就是不肯,并认为她不需要进行第二次疫检,便直接发出一张隔离10天的“安全”证明。医护人员只向她劝说,如果数日后再出现显著不适症状时,便召来医院救护车,到时再次进行疫检和采取必要措施。
不肯再检测一次
他指出,根据“汉妮”在隔离中心10天告知,她对医护人员细心和专业表示感谢,惟她对院方不肯在她返家之前,为她进行多一次PCR检测,令她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他说,尽管汉妮心中存有疑虑,她自行延长多四天或更长时间的在家自行隔离,避免体内还存有或会感染他人的冠病。
“但是,又有多少人完成10天隔疫后,继续自行隔离多一周或更长时间?又有多少人拿到由卫生局发出的“安全”证明,以为自己很安全,可以到处趴趴走了?”
或只是冰山一角
他指出,“汉妮”个案只是冰山一角,自去年12月迄今,又有多少个确诊者根本没有进行第二次疫检,就被当局鉴定是“安全”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