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企图在国內发动恐怖袭击的6名「伊斯兰国」(IS)恐怖分子,於今日被控上法庭,皆不认罪;法官择定此案定於12月7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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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於今早从双溪毛糯监狱被押上高庭,面对涉及恐怖活动的控状。6人表现得非常镇定。

6名被告分別兄弟党莫哈末安华(33岁)以及莫哈末努卡玛(30岁),两人皆是钢材贸易商;货仓管理员哈菲菲达米兹(25岁)、饮料小贩依兹万(25岁)、轮胎店员工慕哈末骆曼(22岁)以及17岁的青少年。

根据控状,6名被告被控於今年4月24日晚上7时至隔日凌晨1时之间,在乌鲁冷岳甘榜比斯达里的单位內,涉及宣扬恐怖活动,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20B(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將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0年及罚款。此案的主控官是万沙哈鲁丁副检察司。

6名被告当中,其中3人並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们分別是依兹万、慕哈末骆曼以及该名青少年。法官经考量后,决定將此案择定於8月28日过堂,12月7日则开庭审讯。

根据报导,警方於今年4月25日至26日之间,共逮捕12名「伊斯兰国」(IS)组织大马成员,其中包括上述被控的6人。

12名嫌犯的年龄介於17岁至41岁之间,他们都是在乌鲁冷岳以及蕉赖地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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