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日讯)檳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惹哈拉起诉檳州首长林冠英,指她是「种族主义奶奶」誹谤案胜诉,高庭諭令林冠英需赔偿5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予惹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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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林冠英也被諭令需付利息5%、堂费4万令吉,合共54万令吉。

承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今早作出此宣判,他也发出禁令,禁止林冠英继续发表该言论,並需收回相关誹谤言论。

另外,他也当庭驳回林冠英就此案对惹哈拉作出的反诉,即指惹哈拉誹谤他將木寇山改名为「妈祖岛」及跟妈祖庙负责人有联系。

诺丁哈山宣读判词时说,诉方惹哈拉成功证明林冠英有关「种族主义奶奶」的说法,存有誹谤性成分,因为有关说法,已刊登在各大媒体报章及网络新闻上,这已对诉方造成名誉伤害。

民眾有负面印象

他也说,答辩人身为一州之长,其言论刊登在报章上,將引起民眾注意,答辩人的有关言论,会影响民眾,並对诉方產生负面印象。

另一方面,针对答辩人指起诉人不断挑起种族课题,即指责州政府为何檳岛市政局取缔新关仔角的非法马来小贩,却未取缔峇眼阿占清洁海滨非法华裔小贩一 事,诺丁哈山认为,诉方只是针对有关执法机构提出疑问,並非是针对答辩人个人问题,而且诉方这项提问,並没存有任何种族主义成分。

惹哈拉与林冠英未现身法庭,双方仅委派代表律师(左起)慕勒礼、艾利阿罗修,以及嘉哈贝登等人出庭。
惹哈拉与林冠英未现身法庭,双方仅委派代表律师(左起)慕勒礼、艾利阿罗修,以及嘉哈贝登等人出庭。

林冠英提上诉

今日诉辩双方即惹哈拉及林冠英並未有现身法庭,仅由起诉方代表律师嘉哈贝登,以及答辩人律师拿督慕勒礼与艾利阿罗修出庭。

在判决公佈后,身在布城的惹哈拉就这次胜诉案,立即在布城一间酒店召开临时记者会。

此外,林冠英已通过代表律师慕勒礼,表示会针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惹哈拉是于2013年12月9日,在檳州议会参与辩论时,要求州政府针对2课题回应,即(1)为何檳岛市政局取缔新关仔角的非法马来小贩,却未取缔 峇眼阿占清洁海滨非法华裔小贩;(2)为何会有旅游业者以「妈祖岛」来促销木寇山,以及为何该地已废置的麻风中心建设成为妈祖庙两件事。

林冠英于同日在议会厅外召开记者会反击,形容惹哈拉为「种族主义婆婆」。

惹哈拉隔天要求林冠英道歉,林冠英在同日下午发表文告,针对「婆婆」字眼向惹哈拉致歉,但改称她是种族主义分子。

惹哈拉是于去年3月17日入稟高庭,针对林冠英于2013年12月9日州议会召开期间,在一项记者会指她是「种族主义婆婆」而起诉林冠英,並提出索偿及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后者继续发表相似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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