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闽21日讯)纳闽警方,在环境局和陆路交通局的合作之下,联手取缔违规摩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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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纳闽警方发布的文告,三造乃于纳闽警区总部举行了一次特别行动(噪音),将上周六,在纳闽交通调查和执法部(BSPT)举行的街头取缔行动中,押回的16辆摩托车,于今天进行了联合检查行动。
在摩哆噪声测试结果下,环境局根据1987年《环境质量(汽车噪声)条例》第4条第2款发布了15张罚单,而其中一辆摩多却因发现摩托车发动机有碎裂而未能进行测试。所有摩哆车主每人需缴罚RM 300。
同时,陆路交通局根据1987年《道路交通法》第61条第(1)款,向所有摩哆主人发布了《车辆检查指南通知》,因为相关摩哆进行改进,例如排气,轮胎等。所有车主受指示需将摩哆外观恢复原状,并需再一次带回以进行检查。
纳闽警方则向摩哆车主发出了6张257传票,这乃因为彼等允许摩托车骑士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有关摩哆。
纳闽警区主任阿末嘉威拉警监对纳闽环境区和纳闽陆路交通局的所有官员表示感谢,并感谢他们与警方的合作,同时希望将来能够继续这种紧密的合作。
警方劝请所有摩哆使用者,遵守道路上的法律和法规,因为此类检举行动将不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