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Patte疏忽驾驶罪成罚5千。

(斗湖20日讯)驶车出路口不够谨慎也没让路给直路驶来的交通工具肇车祸,导至两人
在车祸中受伤,其中一人腿骨折,武吉斯籍老伯,被控上斗湖法庭,向推事认罪,遭
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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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Patte Bin Tase,65岁,被控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4时30分,在柯哈拉路Sthamin
超市路口疏忽驾驶,导至20岁巴夭籍骑士Mohd Hamizy Bin Mad Insun受重伤。

当天下午6时07分,斗湖警察局交通部接获车祸投报派员警到场调查。

撞两电单车骑士轻重伤

警方调查所得,当天下午4时30分柯哈拉路Sthamin超市路口发生一宗车祸,被告驾驶
福特汽车列号ST4879J与一辆Yamaha Y15ZR列号STA7932A和一辆Yamaha列号ST7028Y
的电单车相撞。

当时被告驾驶福特车经过Sthamin超市要往他甘榜爪哇圣淘沙的住家,当抵达一路口时
他进入路口后驶在右车道,被直路驶到列号STA7932A电单车撞到,随着煞车不及撞上的
是列号ST7028Y的电单车。

车祸后身为福特司机的被告没有受伤,STA7932A电单车骑士只是左脚受轻伤,至于列号ST7028Y电单
车骑士腿骨折,右手和脸部擦伤。

福特汽车前面损坏,两辆电单车也有损坏。

警方调查所得福特司机出路没让路给直路的交通工具,属于疏忽驾驶触犯了1987年陆路
交通法令第43(1)条文。

主控官李祖安助理警监在准上要求给予严惩以猷效尤,推事Amir Shah B Amir Hassan接
受陈情,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不能付还需坐牢4个月替代或鞭笞。

被告缴清罚款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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