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醉驾撞警车的被告被交警押出法庭时,以报纸遮脸躲避镁光灯。

(吉隆坡26日讯)驾驶福士伟根的华裔学院生日前撞警车,今日被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较后获得法官批准以4000令吉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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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骆诺曼(译音,21岁)被控于本月22日早上8时55分,在富都路往市中心方向,因为醉酒驾驶而失控撞上一辆警车,导致2名巡警受伤,分別是亚哈耶里(58岁)以及再纳阿布比(50岁)。

经测验发现,被告当时的酒测已超过標准(35mg/100ml),达到111mg/100,因而抵触了1987年交通法令第44(1)条文。

被告就读于哥打白沙罗某私立学院,他较后否认有罪。

辨护律师莫哈末凯拉尼表示,其当事人考虑採取认罪並求请,降低刑罚。

根据被告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低8000令吉或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最低3年或不超过10年。

主控官农波警监副检察司向推事提出1万令吉保释金。莫哈末凯拉尼则以被告正在修读美国大学课程学位,而向推事要求减低保释金。

此案的推事祖拉莎兹文,经过考量,最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释外出。同时,推事也指示暂时吊销被告的驾照直至案件审结为止。祖拉莎兹文將此案择定于下月27日过堂。

根据报导,该学院生所驾驶的福士伟根轿车失控撞上警车之后,竟快速逃离现场,不过整个事发经过恰巧被尾隨轿车的行车记录器拍下,车主较后將片段放上面子书,协助警方成功掌握车主的身份,並將他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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