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扣查的现金。

(纳闽28日讯)纳闽肃毒组于2月25日当天,一举在2次行动当中,分别逮捕年龄介于25岁至38岁的1男4女本地人,起获近87公克的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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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警区主任莫哈默依布拉辛副警监,于今早发出文告如此表示。

被扣查的56小包毒品样本。

第一个案为当天中午12时,在一座商场停车场扣留2名女子,并在其中1名女子身上,搜出重达7.26公克的冰毒。

2名女子将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拥有毒品,任何人拥有此条列内毒品数额)下被调查,一旦罪成立可被判处做牢高达5年,另外施以不少于3下或不超过9下鞭笞;另一调查罪为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任何人滥用毒品或吸毒或体内含有毒品成分),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在同一天下午1时30分,肃毒组则在一间屋内逮捕1男2女,并搜出56小包约78.15公克类似甲基苯丙胺透明状毒品;同时,警察也扣查相信透过毒品交易,而获取的4975令吉现金及一辆五十铃四驱车。

他们将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任何进行贩毒活动,或拥有设定下的数额毒品将被视为毒贩)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没收财产)A340条文下被调查。

第一起案件当事人将被延长扣留4天及第二起案件当事人则被延长扣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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