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7日讯)车镜隔热膜不符合标准,车主今日被控上法庭,结果被判罚款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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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1岁的车主董某,被控于今年4月6日上午10时47分在巴拉当处,被发现其车镜所张贴的隔热膜超出陆路交通局所规定的标准。
被告今日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19(2)条文,并可在128(1)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500令吉或坐牢1个星期代替之。不过,被告最终选择还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