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掌管槟州地方政府事务的行政议员佳日星促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解释,到底在什么法律下,公寓共管机构及管理公司有权利要求居民出示冠病检测呈阴性的报告,才允许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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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针对国防部长发表“公寓允许强制居民进行冠病检测”言论,发表上述谈话。

根据国防部长昨日所言,虽然国安会没有落实上述的政策,但是公寓有权那么做,因为这样的政策可以确保公寓居民的健康安全。

对此,他表示,根据国家宪法第13条,依循法律之外,无任何人的财产可以被剥夺。

“所以,我非常好奇,我们的部长是基于哪一项法律,来认同上述的事件发生的?”

当然,他表示,共管机构或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来修改公寓章程(House Rule),但是,在行管令期间,会员代表大会是被禁止的,所以前者不允许落实上述的措施。

他说,如果部长的意识是指居住在公寓的外劳必须出示冠病检测呈阴性的报告,是合理的。因为,外劳早前已被政府列为强制进行冠病检测的群体。

此外,他也表示,如果居民被要求强制进行冠病检测,请问说要负责有关费用?尤其槟州拥有许多廉价、中廉价及可负担房屋,这些费用将是一笔可观的费用。

他希望,国防部长能够好好的回答他的问题,因为该言论已造成人民混淆。

谈及行管令2.0是否在2月4日后继续?他表示,根据去年3月3日的确诊数据显示,当时的病例仅有3宗,随后3月18日我国落实MCO首日,其确诊病例仅有113宗,相比跟昨日的4094宗,可看出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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