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女童杨晓燕前年遭同村男子杨光毅奸杀一案(又称百香果女童案),一审被判死刑的杨男,二审法院以其自首为由改判死缓,引发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其后下令重审。周一(28日)上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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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女童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在亲属搀扶下走出法院。她无法控制住情绪,和等候在门口的记者说了几句话后便蹲在地上大哭。她续指,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符合预期,但尽管如此,也换不回自己的女儿了,「等得太久了,等了两年多了,把人都拖垮了。」她表示,等到所有的手续办好后,就将按家乡的习俗安葬女儿。
陈礼言早前表示,已有法院的工作人员通知她出庭,又告诉她要「放宽心」,「觉得可能有很大的希望(杨男判死)了」。
据了解,杨女约一岁时,父亲因救人死去,其母一人带大5名孩子。2018年10月4日中午,当时年仅10岁的杨女外出卖百香果后返家途中,被当时29岁的杨男抱走。之后杨男刺盲杨女双眼将其强奸后,再把她浸死并弃尸山野。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自首。
2019年7月12日,杨男一审因犯强奸罪被判死刑,他其后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今年3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杨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女家属不服判决提出申诉。
杨母委托律师走访当地后发现,杨男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多名同村女童的行为。今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