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5日讯)来自根地咬的一名社区领袖因「阻止森林局官员进森林执行职务」案,被判监两年,今向高庭上诉得直,改判罚款一万令吉,逃出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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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南迪巴卡耶,五十七岁,农夫,被控于前年五月十六日早上九时十五分,在纳巴湾甘榜达达汉的一处森林入口处,阻拦森林局官员执行职务,触犯森林法令第31条文(在此条文下最高刑罚为五年监禁,或罚款五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是在去年九月五日被提控而否认有罪,以二千五百令吉及二人保释,至去年十一月中开审,并于去年十二月表罪成立,然后于今年三月三日罪名成立,遭根地咬推事庭宣判入狱两年,唯获准继续保释,暂缓服刑。

被告仍由南星律师代为上诉,指推事庭的判罚太重,被告是一名初犯,从未有犯罪记录,这次以社区领袖身份代村民出头,应给予「签保守行」的判罚而不是坐牢两年。

副检察司阿芙珊代表控方,她陈词指推事庭的判决正确,不应受干扰,被告的上诉应予以驳回。

拿督诺再雅法官审阅整个案情及审讯记录后,判决公众应获取一项讯息,即勿再以身试法阻扰公务员执行任务,被告的「定罪」上诉驳回,唯其判罚两年监禁则加以撤消,改为罚款一万令吉,或以六个月监代替。

一批数十名村民扶老带幼也老远从根地咬来到法庭给予被告声援支持,正如在根地咬推事庭审讯时情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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