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30日讯)汶莱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实施新的贷款规定,包括对贷款额设定一个上限。新措施是为减少汶莱人民的债务负担。
也是汶莱中央银行的汶莱金融管理局昨天发表文告说,将于6月8日生效的新条例包括对所有申请贷款者实施总偿债比(TDSR或称贷款上限),以有效的限制一个人每月的应还欠债负担。
每月净月薪1750汶元或以上者,其总偿债比设定在60%。
汶莱金融管理局说,这项规定旨协助一个人更好的管理其债务,并确保他有足够可应付日常生活开销的可用收入。
汶莱金融管理局在文告中说,金融机构有责任确保顾客不至借贷过度,新规将适用于银行、金融公司和汶莱伊斯兰信托基金(TAIB)。
汶莱皇太子、首相署高级部长同时也是汶莱金融管理主席的哈芝阿尔慕达迪比拉前日在为“汶莱金融管理局日”主持开幕时提出,一项对国内1521个家庭进行的调查显示,一半的家庭没有固定的储蓄,每4个家庭中有1个家庭需要借贷来应付日常开销。他认为这是令人忧虑的,一旦面对困难,这些家庭将找不到财金依靠。
有关的调查是汶莱金融管理局在战略及政府研究中心的合作下进行的。
汶莱金融管理局也宣布,一个人可以取得的贷款额是其净月薪的18倍。过去,一个人被允许的贷款额是其总月薪的12倍。
最长的偿还期仍保持6年。
汶莱金融管理局说,贷款人获准每3年对其贷款进行一次重组或加额,唯这将受到他的还款历史的某些情况所限制。
汶莱金融管理局也以设定较吸引力的手续费的方式,鼓励有能力的贷款者提早清偿他们的贷款。结存和清偿证书函件以及重组和提前还款的手续费也将制度化。
该局也推出一个新的融资计划,协助过度贷款者整合和调低他们每月须负担偿还的总金额。
教育和房屋装修贷款不受新条例的限制。
汶莱金融管理局说,家庭负债过度可对社会和经济带来问题,新政策将在银行间灌输负责任和道德的经营行为,建立一个健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信贷市场,为经济和金融稳定以及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