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25日讯)向5名非法借贷者借了2万8000令吉的款项来做生意,过后连本带利汇了总共18万6000令吉予该5名借贷者的个人户口,岂料对方还继续开口要追账,原告黄某后来便向警方投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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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落网的嫌犯刘某今日已被警方带上推事庭申请还押令,结果法庭批准2天,以便警方能继续调查是起案件以及寻找其他涉案者的下落。
36岁的原告住在黄景和路,案件显示于2009年1月里,双方是凭口头上立约借贷,没有白底黑字,即原告黄某分别向刘某(今日已被还押2天者)、陈某、黄某、高某及谢某分别借贷5000令吉至8000令吉的款项。
在借款时,原告在借款的5天后要先还1500令吉、贷款的利息是30%,贷款慢还者另加利息。
在其间,原告黄某已向5人的个人户口汇款还账、即高某和谢某分别为4万7000令吉、刘某和陈某各别为5万9000令吉以及黄某8万令吉。
原告是由置放在住家信箱内的借贷名片卡才认识该5人。
警方商业调查组是于2020年9月24日下午4时带队往宋溪安都一间公司,将涉案的刘姓嫌犯扣捕查案。
由于案件需要继续调查,警方今日逐向法庭申请还押令,并获准两天。
还押令结束后,刘某他将在本月27日再次被带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