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仙
自今年4月1日大马消费税开跑后﹐消费市场一片混乱。有的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假借消费税之名﹐乘机坐地乱起价﹐在涨涨声中﹐赚个不亦乐乎﹗
有朋友去饮食店消费﹐发现有许多饮料都突然间水涨船高﹐涨幅﹐比消费税高了好几倍。涨价不是不可以﹐但是﹐正如古人所言的盗亦有道﹐涨﹐也应该要有名堂﹐要顾及道义。消费税仅六巴仙﹐如果小涨﹐消费者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也大有人在。如果涨幅一下子是五十巴仙或是一百巴仙以上﹐那就有“趁火打劫”之嫌了。
根据西马莎阿南的一则新闻报导﹐寿司金(SUSHI KING)餐馆拥有人寿司金私人有限公司﹐因涉及于4月3日﹐在位于梳邦再也巨人霸级市场内﹐把原本价格1令吉(1公升)的冰绿茶﹐调涨至3令吉30仙﹐赚取1令吉90巴仙的利润﹐涨幅惊人。
该公司因此被人投诉﹐并且被控上庭。根据报导﹐该公司已抵触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第14(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18(a)条文受罚。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高达50万令吉﹐而若是再犯﹐则可被罚款高达100万令吉。
大马其实还有2014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条规(定夺不合理高利润机制)的律法来抓乱乱起价的奸商。奸商还未被抓并不表示他们永远不会被抓。二句话﹐上得山多终遇虎﹐多行不义必破财﹔在此﹐要稍为修正一下﹐此虎是执法官员﹐而“破财”当然是在定罪之后的罚款了。
大马财政部副部长已促请总检察署﹐优先处理任何涉及消费税案件﹐确保明知故犯的奸商一一给控上庭以及大马消费者一个公道。
而目前﹐大马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宣布﹐已开档调查全国815宗涉嫌触犯反暴利及贸易条规的案件……
人说﹐群居防口﹐独坐守心﹐开店做生意的须面对群众﹐为了牟利﹐一旦消费者告发﹐不但偷鸡不着﹐一旦被罚﹐还得蚀一把大米呢。说白了﹐是得不偿失啊﹗
抓奸商﹐知易行难﹐因为﹐山高皇帝远。除非是有执法人员每天都唱“我在你左右”又另当别论。有可能吗﹐每天都在盯着你﹖
所以﹐要揪住奸商﹐还须依靠群众的力量。遭逢不合理的天价﹐可以先付款﹐不过﹐一定要收足证据……
有了足够的证据﹐才能投诉有门﹐就像西马寿司金的乱乱涨价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