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本报亚庇12 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阿都拉曼表示,若要减少我国选举违规案及推动我国成为真正民主国家,选委会必须被赋予执法权,否则选委会仅仅是“无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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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唯有赋予选委会执法权,后者在执行监督选举的任务时,才能不必再依赖警方和其他机构来执法。

他表示,选举改革委员会将针对现今的选举法令,提出49项改革建议,并希望能看到改变。

他说:“现在的选委会是没有牙的,甚至连开出罚单的权力都没有,改革之后,选委会可以把违规者‘咬上一口’。”

阿都拉昔今日在亚庇与净选盟2.0及政党代表等出席的研讨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他说,该会所提出的49项改革建议方案,都是过去和各造一起研讨及收集各方意见后成果,
不会没有下文。

“首相丹斯里慕尤汀要求我们继续手上的工作,他同意我国的选举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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