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3日讯)一名教师今被控对3名学生伸出狼爪,他共面对3项控状,皆不认罪。地庭法官贾逊将案件订于9月1日进行预审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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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为37岁,舍美拉路一带某小学的教师,他共面对3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1月14日,早上9时至10时之间,分别在学校的某教室内,拉一名12岁男学生的下体、吻另一名12岁男学生的嘴﹐以及拉他的下体和触摸一名12岁女学生的胸部。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第14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