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高庭建议董总两派展开庭外调解,以寻找解决方案,並在5月27日向法庭匯报协商结果。同时也建议从13州董联会委任新中委代表,以进行重选。

Advertisement

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为首傅派在4月23日入稟高庭,要求高庭指示董总主席叶新田依照最初的32名中委名单召开中委会会议,以及叶新田在3月20日后所召开的会议及撤换职务无效。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瓦兹尔阿南麦丁原定于今日裁决,但他在今午內庭会见双方代表律师时,建议董总两派寻找解决方案,以达致庭外和解,以及並要求双方于27日向他匯报协商结果。

傅派代表律师文添友向媒体表示,法官建议双方探討协商的可能性,再向法庭匯报协商结果;若协商不成功,就等待下一步指示。

法官建议重选

另一傅派律师黄觥发则透露,法官也建议董总从13州董联会,重新委任32名中委,以进行重选。

「法官建议从13州(董联会)选出新的中委代表,以进行重选,这就如傅振荃要求召开的特大般,这要看对方是否同意,若不同意,法官就需作出裁决。」

他说,法官认为董总两派纠纷不能再拖延下去,因董总是教育机构,並不是普通组织,当中涉及统考问题。

无论如此,董总主席叶新田代表律师法鲁兹受询及法官是否有提出「重选」建议,他仅表示,这项建议並不在其记录中。

叶新田和傅振荃两人都今日出席案件聆审,其他出席者包括,叶派有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副主席卢宇廷以及民眾华小董事长拿督斯里庄智雅;傅派的副主席许海明、財政林国才,以及中委庄俊隆。

意见分歧闹上庭

董总风波纷纷扰扰,叶傅两派长期在「解散与重选第29届董总常委会」的议案上意见分歧,而叶派在1月20日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傅派在同日下午召开只谈上述议案的特別中委会会议。

高庭在3月20日裁决叶新田败诉,並諭令他在21天內召开中委会议,討论解散与復选第29届常委会的2项议案。惟裁决以后,叶新田分別撤除傅派2位常委和2位中委的职务。

3月26日,叶新田发函通知29位中委,將在4月9日召开中委会议,並纳入上述2项议案。叶新田在3月28日召开常委会议,但傅派以会议不合法而不出席。

4月9日中委会虽然不达法定人数,但叶新田以「是法庭諭令」如常召开,而会议上就一致反对解散和重选常委会的议案。

傅派在上月23日入稟高庭,要求高庭宣判叶新田在3月20日以后所召开的会议及撤换职务无效,同时要求高庭指示叶新田,依照最初的32名中委名单召开中委会会议。

前一篇新闻基督教联会反对压制宗教自由
下一篇新闻5千商家申报消费税 20%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