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看到报章上的报导感到欣慰,至少还原“真相”。

(本报古晋21日讯)小市民的委屈该向谁说?参照今早新闻,关于土地被霸占却还得赔付堂费的事件,本报记者前往罗女士处做出进一步了解,她难掩激动表示:“不公平,司法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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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说,买地之前,她花了那么多心思,到土地局调查时,一切都没问题,之后过了几年想装修屋子时,请来了发展商朋友帮忙看情况,结果行家一过目就发现不对劲。

发展商朋友向罗女士表示,这块地契标注的面积不应该仅有如此,建议她去弄清楚实况,结果前往土地局后,经查实,发现自己的土地面积应包括被电力转站台占住的面积在内。

经过几番思量,罗女士决定写信向电力局协商,希望对方能够将电力转站台搬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即那块与罗女士地皮比邻的位置。

前后写了7封信

罗女士前后分别在1997年至2002年之间,写了7封信,要求电力局将电力转站台搬离她的地,电力局不但坚持那块地是属于电力局的,还致函到土地局要求将该电力转站台所占的地分割出来。

可问题是,那块地一开始根本就没有电力局的名字,土地局局长也无能为力,对方表示,自己并没有权力向电力局提出搬离电力转站台的要求,唯有涉及这块土地纠纷的两方,互相做出协调。

而得知这个问题的电力局人员,也不能处理此事,唯有提议以法律解决,罗女士只好征询律师,如何处理此事,而接手的律师在见过罗女士的情况,非常有把握地表示可打官司。

毕竟,众所周知,土地局所设的律法,就是为了能够井然有序的维护权益,尤其地契上根本就没有电力局的名字;然而,前日联邦法院的裁决却让人错愕,罗女士不禁询问,如果这样,那土地局里的土地法典又有什么作用?难道仅凭电力局说了以几百块买了那块地皮后,不必注册,不必依照应有的程序,若干年后突然叫土地局将这块地从别人的名下割出来,她自然要尽快解决,不想事情拖了一代又一代。

送地皮还得倒贴

迈入七旬的罗女士表示,她如今已经是退休人士,临老来还得面对这样的问题,如今不但地皮送人,还得倒贴钱,要她如何凑出那笔钱。她劳碌了一生的储蓄都花在那间屋子上,如今对方来到就伸手来要,更何况因着屋后有这么一台电力转站台。

罗女士还透过关系,请求远方医药部门的朋友,前来探测该电力转站台对人体是否带来伤害,好让将来转手的时候有份报告书作为凭据,证明那电力转站台的辐射只有电视机那么大而已。

她说,电力局身为专业部门,怎么还做出如斯举动来为难她这个小市民,也因为这件事,弄得她心力交瘁,只得认命,退一步妥协,地皮让他们拿去,别再让她再蒙受更大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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