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9日讯)少年涉及砸玻璃窗偷取车内的硬币和记忆笔案,基于推事今日不在,展至本月22日(星期五)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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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14岁少年被谕令以5000令吉口头定金和父母担保外出。
控状指在本月15日约凌晨1时30分,在长桥路一间酒吧外,该少年涉及砸玻璃窗偷取一车内的硬币和记忆笔,被告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据悉,该名14岁少年当场被捉,送警查办。少年是第三次疑涉偷窃被捕。
据知,当时车主听到汽车的警铃声,便下楼查看,只见车子的其中1扇玻璃窗被砸破,他检查车内,发现硬币和记忆笔不见。车主查看四周围时,见到有人躲在一旁,他将对方拉出来,见是1名少年,怀疑他涉及砸破汽车玻璃窗偷窃,便据情报案。
警方接获消息,赶到现场调查,并从少年的身上搜到硬币及一把记忆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