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14日讯)以协助为名,诈欺为实,马来男子骗取一名单亲妈妈约3万2千令吉,今日在法庭上拒表认罪后,获准以3千令吉担保外出,案件展延至本月28日再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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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为依斯迈,现年58岁,来自实务的。
被告今日在法庭上共面对2项控状。据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2006年6月14日中午12时许,在富丽华商业中心某银行内,向一名单亲妈妈诓称会协助其向单亲妈妈协会申请援助金,并吩咐后者将银行存款约7千令吉取出,以博取单亲妈妈协会的同情。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上述同一时间与地点,骗取该名单亲妈妈将定期存款2万5千令吉取出,让银行户头清空,以博取单亲妈妈协会的同情。
被告上述两项控状皆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在有关条文下,任何人一旦罪名成立,将被控最高可达10年之监禁,或可另加罚款或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