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一名新加坡籍26岁男子偷拍女性裙底风光成瘾,在鞋内挖洞藏手机,刻意站靠近女性饲机偷拍,4年内进行165次偷拍,受害者包括一名14岁少女。

Advertisement

被告谭恒耀面对165项侮辱女性尊严,与3项持有猥亵影片的控状。被告的干案时期是2014年至2018年。

案情显示,被告是个惯犯,干案手法是会先剪破一只鞋,再开启视频录制模式把手机塞入鞋内,镜头朝上偷拍。被告把手机藏好后就会穿著鞋子到处走,寻找他认为具有吸引力的女性。他在锁定目标后会跟随她们,等到适当时机,把鞋子放在她们的裙子下偷拍。

偷拍裙底风光后,被告尽可能还会偷录下受害人的脸。事后,被告会检查,若视频没捕捉到受害人的内裤,他就会删除。若成功拍下,他就会拷贝入私人电子器材,如膝上电脑,也会依序排列。

被告干案地点包括服装店更衣室、新跃大学、书局、美容品店等。

其中一名受害人年仅14岁,她于2017年2月12日,在乌节路商场内的商店遭偷拍。受害人的母亲发现被告站靠近女儿,也刻意把一只脚放在女儿裙底下。

母亲上前质问被告他的鞋子内是否藏有相机,被告把手机移除后尝试逃离,但受害人母亲抓著被告的长袖衬衫,惟最后被告挣脱,过程中把上衣扯坏了。

在拉扯的过程中,被告遗下不少私人物品,包括有他身份证与银行卡的钱包,事后这些物品交由警方。警方当晚第4次逮捕被告,而被告在被捕前已删除对方的所有视频。

警方在被告的电脑内发现179个猥亵视频,其中19个是从网上下载,160个是被告2014年偷拍的裙底风光。

被告上周认罪,昨午判刑。法官表示,被告罔顾法律,明知故犯,刑罚上需要给予阻吓作用,判他入狱44周。

没收后又买新“工具”干案

案情显示,保释期间被告还多次犯案,每次被捕东西遭没收后又买新的“工具”干案。

被告首次因偷拍裙底风光被逮捕,是于2013年7月19日。当时,他在武吉班让大厦商场的书局偷拍女路人。

被告之后被保释,却在保释期间又多次犯案,导致他又分别被逮捕5次。每次被逮捕后,被告的干案的鞋子、手机或存档的电子仪器都会被没收调查。

但被告每次都“不厌其烦”地继续购买或取得新鞋子及手机来干案。他的行为一直持续至到2018年7月22日第5次被逮捕时。

被告代表律师说,自最后一次犯罪后,被告就没再重犯。他正寻求精神科医生的协助,在治疗上也有良好进展。被告希望重新做人,把这一切都忘掉。这段期间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他甚至想过轻生。

被告也想向所有受害人道歉,对他的行为深感愧疚。他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犯罪机会不高。他案发时也患强迫症、克制冲动的问题与偷窥症。

前一篇新闻许溧根:未设条件 砂应公开挺慕真相
下一篇新闻拉蒂法:9录音清楚听出内容及人物